2008年3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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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登记老板名 民工伤残索赔难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尚法

  农民工建筑工地上意外摔伤,可他手持伤残鉴定却难讨到赔偿,因为当初在医院抢救时,登记的都是工地老板的姓名。虽然经过法院调解,受伤的老张最终拿到了11万元的赔偿,可此事还是给大伙儿提了醒:不管是打工还是用工,规范的“手续”不能省。

  工棚简陋  民工不慎摔下棚顶
  老张是陕西省汉阴县人,今年45岁。因为听说杭州老板不抠门,工资也比较高,就跟着老乡跳槽来到了孙老板的建筑工地上干活。
  去年4月2日下午,工棚上的一张彩色玻璃钢瓦有点损坏,孙老板让老张拿张新的盖上去。
  这个棚顶有4米多高,盖的都是100×250厘米的彩钢瓦,架钢瓦的龙骨跨度都有80厘米左右。一般,工棚顶上的竖向檐条间距宽的话,横向檐条的间距就不能太宽,这样,万一工人踩破钢瓦,也会被檐条架住,而不会直接摔到地上。
  可是,这个工棚的竖向檐条间距这么宽,横向檐条也没几根。老张一个不小心,没踩在檐条上,薄薄的钢瓦哪里承受得了约170斤的份量?就这样,他直接摔了下去。

  匆忙抢救  病历都是老板姓名
  见老张直挺挺地躺在地上,孙老板吓坏了,马上与工友一道将他送去就近的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抢救。
  由于当时老张一直处于昏迷状态,孙老板和同去的工友又没一个人知道老张的大名,所以,从挂号、开病历、做CT,到入院手续,登记的都是孙老板的名字。直到老张出院,所有治疗记录上登记的也都是孙老板的名字。

  对簿公堂  老板否认雇佣关系
  2007年9月底,老张终于从病床上下来了。经老乡指点,他请教了律师,进行了伤残鉴定,结果他已是八级伤残。
  拿到鉴定书后,老张向孙老板提出了17万元的赔偿要求。孙老板则认为老张的要求太高了,拒绝赔偿。
  2007年10月9日,老张将孙老板告到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,索赔16.4万余元。
  法庭上,孙老板索性一口否认老张是其雇员。他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老张姓什么叫什么,也从未签过劳动合同,工地上的工作只由工头分配,自己根本没要求老张干什么,当天他在工地上碰上此事纯属巧合,将老张送到医院也纯粹出于人道主义。

  讲情说理  双方终于达成和解
 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,确实,从证据的角度看,老张能提供的证据中,只有伤残鉴定是自己的姓名,而病历等写的都是被告孙老板的名字,如果孙老板不认账,就很难认定这些病历是老张的;而老张与孙老板之间的雇佣关系,由于没有任何中间人或者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,也不能草率下结论。
  因此,法官对这起看似简单、实际上尚有很多程序缺陷的案子进行了大量工作。
 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被告孙老板被感动了,他不但认可了这些病例证据都是老张的,还认可了自己与老张之间的雇佣关系。今年3月5日,老张与孙老板在法官终于达成和解:孙老板在今年5月底前,一次性支付给老张11万元的赔偿。